发展党员材料整理过程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关于公示问题
按照规定,发展党员工作中共有四次公示,其中从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到接受预备党员大会前应有三次公示,分别在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列为发展对象及支部召开接受预备党员大会前。材料应当具体记载至少前两次公示的起止日期、公示方式、公示范围以及公示结果。
常见的问题:一是将列为发展对象前和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前的两次公示混为一次,二是材料记载内容不完整,没有全面反映公示具体情况。
二、关于《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和《发展党员必备材料》中各种评价(推荐)性意见
常见的问题:
1.没有明确表述是否同意推荐、确定等结论性意见。
2.评价意见用语不够确切,出现“对党的认识不够深刻”、“思想政治觉悟不高”、“对党和国家大事关心不够”等明显不符合党员条件的用语,以及“对自己评价过分完美”等不合适的用语。
三、关于《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中“培养联系人培养考察意见”和“党支部培养考察意见”
常见的问题:
1.培养联系人培养考察意见填写不符合每季度一次的时间要求,党支部培养考察意见填写不符合每半年一次的时间要求,个别的超出规定时间一倍以上。
2.缺乏针对性,同一培养联系人在同一时间对不同培养考察对象填写的培养考察意见存在雷同现象;写实性不足,有的没有明确指出考察对象存在的主要缺点,或个别肯定性评价过于夸张;对同一考察对象不同时间的考察意见缺乏连续性,如没有反映其主要缺点的改正情况等,不能全面反映考察对象的成长进步过程。
四、关于《发展党员必备材料》中“入党自传”
1.应实事求是的叙述成长过程和对党的认识过程,主要是阐述本人的思想认识过程,在重大政治事件中的表现,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在学习、工作、日常生活等方面的表现。但有个别发展对象写成了决心书似的官样文章。
2.材料整理人意见一栏,应重点说明材料整理的情况,如材料是否齐全、是否属实、是否规范等。不要只是材料整理人签名即可。
五、关于发展对象公开答辩
存在的突出问题是:题目设置面内容范围不够宽,知识型题目比例过大,客观性、开放性题目比例过低;题目设计数量不足,致使不同发展对象之间的答辩题目存在较重的雷同现象;“党支部意见”一栏中没有按规定记载评价投票情况和支部研究的意见。
六、关于思想汇报
存在的突出问题是,联系个人思想、工作、学习、生活实际不够深刻,内容较为平淡,或偏重于对重大事件的一般性议论或感想,或属于流水账式的阶段性工作总结,缺乏思想剖析深度和现实针对性。个别出现报送时临时突击补写的痕迹,特别是出现找人代写思想汇报的现象。其中找人代写的情况一经核实,坚决不予发展。
培养联系人应对培养对象思想汇报进行及时审阅并根据情况进行有针对性地引导。
七、关于政审材料
1.要求政审单位按照政治审查表格的各项具体要求认真填写,特别是证明人签字及证明机关签章、日期不要有任何一项遗漏。
2.父母一方去世或离异的也应有政审材料或在材料中予以体现,还应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发展党员必备材料》、《入党志愿书》的相关栏目中注明。
3.政审材料出具单位为党支部一级设置的,应由其上级党组织签章。
八、党校材料
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业登记表和结业证书要一并上报,切忌只报结业证书,且登记表和证书的各项内容填写要完整、规范。
各党总支(党委)应本着对学生档案高度负责的态度,明确一名责任心强的同志专门负责发展党员材料的检查与督促工作,确保发展材料的规范性和高质量。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日